得胜镇政府借用居民“房产证”十六年不归还 原得胜镇政府二000年十二月,将至年关,税费回收差,财政资金紧张,教师工资发不出,需要贷款。为了贷到款,镇政府千方百计在得胜镇在街居民手中借到了十本房产证作为抵押,向当时的得胜营业所贷了几十万,解决了资金困难,发出了工资,保证春节平安祥和。 当时镇政府承诺的是房产证借用一年,税费回收后首先还贷,保证房产证按期归还,借据也明确了这一点。谁知以后税费回收难度增大,政府赤字增多,不知不觉陷入了镇政府深重债务危机之中。借用的房产证约定的期到没有还,全县行政区划调整时没有还,得胜营业所撤回时没有还。二00五年县农行要来执行房产抵押,他们下来调查走访,知道是镇政府行为,就不了了之。那笔贷款呆着,那些房产证也一直押着。起先大家都觉得作为共产党一级基层政府总得讲诚信,一直抱着这个信念,心里不急。但事与愿违,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年又一年,五年过了,十年过了,十五年过了,历经五届党委、政府, 房产证还是没有还。这时急了,找书记镇长们,特别到每年年关,他们总是躲避不见,或任其大吵大闹,发泄一番,有时他们也主动找上门许愿说好话,那就是有重大活动或迎接重要人物,有信访维稳硬任务的时候, 害怕债权人到省进京上访,但维稳期一过,书记镇长们没事一般,忘记了承诺,许愿变成了空头支票。 十六年,整整十六了,不知找过多少次书记镇长,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借口推延,今天推明天,明年推后年,这届推下届,谁也不想自寻烦恼,主动化解。请问那些主政一方的大人们,到底要拖到哪一天,能拖得黄吗?居民的权益到底需不需要维护,和谐社会要不要建立?现在大力提倡诚信,镇政府该如何教育居民诚实守信?那些借房产证的居民大多数已经六、七十岁了,在他们有限的生命里还有几个“十六年”?讨要“房产证”之路到底还有多么遥远,能不能在有生之年看到这一天?请得胜镇现任党委曾志伟书记、政府冯俊华镇长给一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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