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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法制又一进步与你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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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格案,当地公安机关道听途说,造成受害人冤假案命也没有了,事件多年之后,法制司法机关终于查清凶手不是案件事发凶手,而是别人。
大家可以去查资料,去度娘。
围绕冤假错案暴露出的有罪推定等错误司法理念不同程度存在,关键性诉讼制度未能真正落到实处,侦查、起诉、审判等职能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有针对性地从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侦查取证、完善公诉机制、发挥庭审关键作用、尊重和保障辩护权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意见强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意见明确,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于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应当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对于量刑证据存疑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在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方面,此前最高检曾出台文件要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15年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曾表态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按照《意见》,为防止刑讯逼供,将逐步实行对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意见》的内容在于落实。多位受访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要把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到实处不可能一蹴而就,其离不开全社会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责任追究,保障法官能够独立办案。看点1非法收集的言辞证据应予以排除《意见》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证据的收集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侦查机关应当依法收集证据。对采取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辞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侦查机关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解读】证据新规能否改变自证其罪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刘静坤解读时指出,侦查、审查起诉的事实证据达不到法定证明标准,是当前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只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才能有效解决法院审判经常面临的“定放两难”困境,杜绝疑罪从有、从轻、从挂等错误做法,不违心下判或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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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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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06: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案侦查终结前核查讯问合法性《意见》规定,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逐步实行对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重大案件,由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在案件侦查终结前,犯罪嫌疑人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辩护律师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侦查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核实。【解读】侦查制度改革对改变刑讯逼供有何影响?在近年来受到关注的冤假错案中不少可以见到刑讯逼供的身影。在念斌案中,被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念斌后向检察机关递交材料,要求对当年的办案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等行为进行调查。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对此坦言,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从近年来纠正的重大冤假错案看,往往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行为。对于《意见》中提到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的同步录音录像范围有限,可能会出现有选择性的录等问题,《意见》在巩固了这一制度的同时也强调要扩大范围,可以更好地发挥录音录像资料在定案中的作用,“很多案件的讯问过程是非法的,此外一些案件中笔录口供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是不一致的,而录音录像的内容可以起到核实口供的作用。”看点3证人对定罪量刑影响重大应出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提高出庭作证率,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在对出庭证人保护方面也做了专门规定,健全证人保护工作机制,对因作证面临人身安全等危险的人员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建立证人、鉴定人等作证补助专项经费划拨机制。完善强制证人到庭制度。【解读】如何保障证人出庭提高证人“出庭率”?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长期关注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关于证人出庭他对新京报记者坦言:“有的写了书面材料在庭上念一下,人都不来,甚至不确定这个材料的内容是不是证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0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回放。呼格吉勒图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1]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2]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3]中文名呼格吉勒图案案发时间1996年4月案发地点呼和浩特市首判时间1996年05月23日首判结果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经过 听语音涉案时间轴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共13张重审呼格吉勒图案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06月0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2006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2006年0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1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像呼格案这类造成公民已被处决的冤案,经司法确认无罪的,据媒体报道,25年来有两起,呼格是第二位被错杀者,前一位获平反者是湖南的滕兴善,2005年11月,滕兴善的子女领取了66多万元的国家赔偿。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2013年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76元计算,呼格家属可获赔90多万元。
20161011_080601.pn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1 08:14
呼格吉勒图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1]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2]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3]中文名呼格吉勒图案案发时间1996年4月案发地点呼和浩特市首判时间1996年05月23日首判结果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经过 听语音涉案时间轴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共13张重审呼格吉勒图案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06月0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2006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2006年0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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