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组织部门重要责任和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俗话说,祸患常积于忽微。我们不妨回头看看那些反腐典型案例,有几个不是从最初的吃吃喝喝,最后变成贪腐蛀虫。面对腐败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怎么才能及时预防?干部出问题,组织也有责任,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如今开展谈话提醒谈的都是小问题,预防的都是大错,既能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起到时时拉哨提醒的作用,又有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进行及时告诫及时责令整改的防止效果。
利用“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是希望党员干部能够引起重视,不要对“谈话提醒”一笑而过,而是要认真对照,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是要提醒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进行反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时刻警醒自己,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