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我省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实践,不是僵硬的执行标准,而是践行严管厚爱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笔者认为:无论是一名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铭记组织的“三个在前”(即教育规范在前、约谈提醒在前、纪律处理在前),明白“谈话提醒”实质是彰显出组织对于干部的厚爱;更应该不忘入党初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约谈提醒,即组织通过单独约谈和集体约谈、日常约谈和特殊时期约谈相结合的形式,对干部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或者违纪苗头实行“警示”提醒,亦或是拟任提拔的干部实行任前谈话提醒,目的是坚决抑制将来发生危害群众切身的利益的事情。
作为一名干部,当组织予以谈话提醒时,实质彰显了组织在我们身上寄予的希望和厚爱,我们应该不断锤炼党性,坚守忠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始终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不断增强创造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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