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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而不党,和而不同 ——读《孟子.公孙丑上》一文随想 作者 许登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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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邛崃经纬》文章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
                                                                       ——读《孟子.公孙丑上》一文随想
                                                                                             许登孝


  近读《孟子·公孙丑上》,对孟子评论伯夷与柳下惠二人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一文,深有感触,也引起了我对该二人所代表的这两类人物的一些联想。
  伯夷、柳下惠这两个著名的历史人物,历史上均被赋予具有崇高道德情操的形象,受到了人们的高度赞扬。孟子本人在其所著《孟子·万章下》一章中,也曾这样撰文褒扬此二人:“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这即是说,伯夷是圣人中能洁身自好的人;伊尹是圣人中勇于任事的人;柳下惠是圣人中最随和的人;而孔子则是圣人中最能适合时宜的。孔子是集中了上述三个圣人的优点,是个集大成的人。孟子在这里将伯夷、柳下惠与伊尹、孔子并称为“圣人”并指出每个人的优长。而 圣人”这个词,在中国现代社会之前,是社会上对人的最尊崇的称号。“圣人”在当时是指德高望重并有大智慧,已达到人类最高境界的人。由此可见,孟子对伯夷、柳下惠二人的推崇之意。固然,有的封建王朝,皇帝也称“圣上”,但那是通常的谀词,不在此例。
  然而,尽管如此,就是这两个似乎无可挑剔的“圣人”,在孟子看来,他们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仍有重大的瑕疵,美中不足。对此,孟子在其所著《孟子·公孙丑上》一章中,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后,断然地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为什么会有这样尖锐的评议呢?对此,我们不妨仔细看看孟子在这一章中对此问题的具体而微的分析,便可知其端的。
  孟子对该二人在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上,是这样分析的:
  伯夷待人处事的方式是,不是他认为应该事奉的国君,他不会去事奉的;不是他认为应该结交的朋友,他不会去结交的;也就是说,他不愿立于恶人的朝廷,不愿和坏人说一句话。在伯夷看来如果这样做了,就好像穿戴了庄重华美的朝衣朝冠,而坐在污水臭泥塘里一样,被玷污了。他自视清高,从憎恨坏人的心理出发,如果偶然和一个乡里的邻居站在一起,而那个乡邻恰又歪戴着帽子,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会头也不回地立即走开,好像他快要被人认为同流合污了。一些他认为不好的诸侯国,虽派人用了动听的言辞请他去做官,他也不会接受,不接受的意思,就是不屑意。
  而柳下惠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却与此截然相反。他并不把事奉坏的国君,当做耻辱,也不认为做小官是卑下之事,失去了尊严。而是一做了官,他决不埋没贤能之人,并一定依正道行事;即使使自己被弃而不用,也不怨恨;他处困境时,也不忧愁。他常说,他是他,我是我,他怎么能玷污了我呢?所以,他很怡然自得地和这些世俗之人混在一起,却又不失掉身份。他在要辞官时,如有人挽留,他也会同意不辞官了。这样做的意思就是,他不屑意抛正道而去。
  孟子在具体地分析了伯夷、柳下惠二人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后,断然地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隘与不恭,君子不由也!”这话该怎么理解呢?说到底,这意思就是说,由于伯夷秉性过于“清(清高)”而孤芳自赏,不屑与普通人交往,因而导致其“隘(狭隘)”,即器量狭窄,脱离群众。而柳下惠在与一般人交往中过于“和(随和)”,清浊不分,随声苟且附和,不敢大胆提不同的意见,因而导致其是非不分,失去了原则性,态度不够庄严。因此孟子断然指出,这两种极端的行为,都是正派人士所不应采取的。
   孟子作这样断然的评论,是非常正确的,在知人论事上,有其深远的历史影响。
  我们知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有一利必有一弊的,而其利弊得失,优劣长短,又都是统一在一个矛盾体中。这矛盾着的两面,又是共生的。因此如何正确地处理这一对矛盾着的两面,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就要求人们既要扬长,而又要避短,以克服其极端的片面行为,而不致顾此失彼。从本文所举的事例看,伯夷、柳下惠的待人处事之道,其行为方式尽管截然相反,但是都各有优长,都有值得肯定的一面,然而由于是极端的片面性行为,其优劣互见的另一面,却又存在于该二人身上。这就需要有人能将其“弊”的一面揭示出来,使人们知晓其所导致的严重缺失和危害,而有所警醒,并明了其弥补和改进之方,使之臻于完善,而不会重蹈覆辙。孟子所揭示的正是伯夷、柳下惠所缺失的另一面。由此可见,孟子对伯夷、柳下惠所存在的问题作出的深刻论断既揭示了问题之所在,更体现了作为伟大思想家的孟子,在知人论事,评议人物上的睿智、思维上的缜密;并对匡正后世人们的待人处事之道,对史家臧否历史人物,都产生了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伯夷及柳下惠当然不是仅仅孤立的两个人,而是有其广泛的代表性的。其所代表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深入探讨。这,不禁使我联想起了社会上这两类人物在待人处事之道上所呈现的类似的情况和问题所在。     
  据我的观察,从伯夷所代表的这类人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来看,这类人的长处是:性耿介,清廉,正直,严于律已,以保持其高尚之志趣。这是好的一面。好处是:原则性强,不会同流合污;嫉恶如仇,不会轻易妥协;清浊分明,执着坚定。但此类人的弊端在于:态度僵硬,难与人处;接触面窄,脱离群众;缺乏权变,易陷入教条,甚至泥古不化。生活中这样的人,其社会地位和声望都较高,其人数比例虽不大,但影响却不小。
  而从柳下惠所代表的这类人待人处事的行为方式来看,这类人的长处是:同样具有高尚的品格,但待人处事,态度随和,能与任何人交往,不摆架子,也不以事奉有秽行的主子为耻;与世浮沉,不管是贤与不肖,智与愚,贵与贱,上至达官显宦,下至贩夫走卒,都可以融洽相处,不感到别扭。这类人的长处是:头脑灵活,富于权变;易与人交往,接触面广,社会知识丰富。但弊端在于:逢场作秀,当好好先生,为保持一团和气不惜随声附和,抹稀泥,而对其问题所在又不敢提出自己的看法;既清浊不分,泾渭不明,更易沆瀣一气。这类人,在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人数比例较大,因而对社会的影响也很大。
  从上述情况看,社会上以伯夷、柳下惠所代表的这两类人待人处事之道,二者行为方式虽截然相反,但都是带有极端的片面性,是以一个片面掩盖并滋生另一个片面,是“过犹不及”,故都不足取,而应予以全面的改进。
  朱熹在其所著《四书章句集注》中指出:“此章(即《万章下》)言,三子(指伯夷、伊尹、柳下惠)之行,各极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于众理。所以偏者,由于蔽于始,是以缺于终。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尽。”朱熹在这里提出要做到“全”而“不偏”,必须事前做到“知之至”,然后才能“行之尽”。这即是说,行事之前,要作充分的全面的深刻的考虑,做到不偏不倚,允执其中,然后体现在行动上,才能做到尽善尽美,而无偏颇乖谬。这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那么,要怎样做才是“全”而“不偏”?也即是说,什么才是正确的待人处事之道?对这一关乎严肃的人生课题,我想我们还是从能“集三子”之“大成”,“圣智兼备”的伟大思想家孔子那里寻找答案吧!
  要做到“全”而“不偏”,孔子认为最重要的,君子应“群而不党”(见《论语.为政》)、“和而不同”(见《论语.子路》),这才是正确的待人处事之道。这八个字也正好弥补了孟子所指出的即伯夷缺“群(合群)”,柳下惠缺“不同(不苟同)”之不足。      
  所谓“群而不党”,首要的是“群”,即要普遍地团结人,关心人,而不要自视清高,自我封闭,自外于人民大众;但同时更重要的是在与人们的交往中,还要做到“不党”,即是说要襟怀坦白,光明正大,而不要拉帮结派,营一己之私。所谓“和而不同”,首要的是“和”,即“合群”,与群众保持友善的人际关系,而不要孤高自许,傲岸不群,不与人交往;但同时更重要的是在与人们的交往中,对不正确的言行,要有坚定的原则性,不能随意敷衍,甚至苟同。要敢于发声,敢当诤友,从而做到清则清,浊则浊,是则是,非则非,泾渭分明,清浊立见。
   由此可见,能做到“群而不党”与“和而不同”,这才是正确的待人处事之道,也是我们的先哲对这一问题最精辟的概括,是我们应奉为圭臬的行动指南。我相信,如果我们中的每一个人,特别是各个领域中处于各级领导地位的人们,真能做到“群而不党”与“和而不同”,这对于改善当今早已欠佳的人际关系,提高人们早已沉沦的道德素质,增强人们早已是非混淆的辨别能力,扩展襟怀和视野,是有莫大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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