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微”活动既尊重群众主体意愿,又理解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志愿服务中的难处,对群众的心愿进行适度的分解,难事、大事由机关单位办,小心愿、小希望由机关党员圆,对一些居民不合理的要求予以拒绝,对能通过努力完成的事项坚决落实,不让困难群众失望,不增加机关单位和党员的负担。
初步征集后,由县直机关工委、社区按照实在、合理、易于落实的原则,对所征集到的微项目、微心愿进行筛选和分类,对涉及群体性、公益性或基础设施类的诉求,作为“微项目”供机关党组织认领;对小心愿、小诉求或代办服务,作为“微心愿”供机关党员认领。
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联系社区每年认领1个以上“微项目”,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每年认领1个以上“微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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