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民生问题的根本,就是要把关注民生的视角放在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上。
人心暖了、人气旺了、动力强了、信心足了。今年以来,我区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通过法律援助、低保补助等社会保障工程,切实解决群众的难事、烦心事,为困难群众撑开了一把把“守护之伞、温暖之伞”,让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老人遭遇车祸
法律援助倾力维权
2016年1月19日上午,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迎来一位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人。老人名叫徐焕,现年85岁,家住东环路,系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此次前来是为其年近八十却不幸遭受车祸的老伴儿求助。
原来在2015年12月18日上午,老人的妻子不幸被廖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撞倒致伤,司机廖某某不仅拒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还声称怀疑徐大爷一家“碰瓷”,态度极其恶劣。气愤不已的徐大爷一边照顾还在住院的老伴儿,一边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仔细询问相关情况后,考虑到徐焕老人年纪太大且腿脚十分不便,不宜来回奔波,决定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当即指派律师承办。
接待人员和承办律师,一方面多次前往徐焕老人家里、医院、交警大队等地核实情况、调取证据,积极着手准备诉讼材料;另一方面,针对徐焕老人多处举债仍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情况,积极与肇事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协调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10000元的医疗垫付款,确保徐焕的老伴能够继续就医。
2016年4月28日,案件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承办律师出示的大量事实证据,肇事司机无可辩驳,同意在法官的调解下处理此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肇事者、车主三方支付26279元作为赔偿。目前,徐焕老人一家已领取到全部赔偿款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成功维护。
创新“法援”方式
为弱势群体撑起“守护之伞”
“法律援助真正是为弱势群体做好事。”拿到赔偿款后,徐焕老人逢人便讲法律援助得民心,让他实实在在体会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千方百计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通过推行普惠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视频”法律援助、“点援制”和“法律援助+”模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理性维权,极大提升了援助的知晓率及办理效率;法律援助门槛不断降低,应援尽援,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与温暖,更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援助便民惠民,不是“停在口头”,而是“落到实处”,打造出了法律援助的“新都模式”。
截至11月11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包括调解、诉讼、仲裁)40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5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5件;办理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2618件。共为3230位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8%。
城乡低保
为困难群众撑起“温暖之伞”
如果说法律援助是困难群众的“保护之伞”,那城乡低保便是困难群众的“温暖之伞”。
城乡低保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近年来,我区民政局通过精细化管理,增强救助实效,不断提高低保标准,为贫困群体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温暖之伞”。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家的关心和帮助,让我家能够享受低保政策,在你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家住斑竹园镇仁和村6组的张容华,领到每月发放到手上的低保金高兴地说,“家里每个季度都有低保补助,比以前好多了。”靠着每个月的低保补助,张容华的生活有了保障,也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谈及自己享受低保的感受,张容华满怀感激之情。
在我区,像张容华一样的困难群众正享受着低保金带来的福利和保障。作为重大民生项目,城乡低保在不断改善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每一分钱,对困难群众来说都是救急的。
据区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今年10月,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89户、5862人,其中:城市低保家庭839户、1106人,农村低保家庭2850户、4756人;累计保障60021人次,发放低保金1962.965万元,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体撑起了一把把“温暖之伞”。
城乡低保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防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一项“兜底线”、“扫盲区”的民生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区已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实施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制度化的新型城乡帮扶体系,为困难群众搭建起救助的“暖心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