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由于我院医护人员处于多民族职工家庭,为了强化我院职工,共同相处,无民族歧视,民族分裂,于2016年5月6日,在我院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全院职工参加学习。
此次会议由谭刚支部书记主持并宣读了文件精神,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解读和专题培训。参加会议人员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支部书记谭刚同志强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既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需要,也是推进我院医护人员依法执业、促进我院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大政策、专业等方面支持,积极促进民族自治地区建设,推动民族自治地区医疗卫生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