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雷波县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策划,于12月19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交警组织民(协)警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县局狠抓执行力建设,按照上路巡查工作机制的要求,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专车、专岗,县局抓交警大队,大队抓中队,中队抓民警,全警抓路面。交警大队领导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率先垂范,坚持带班上路巡逻。
二是加强客运企业监管力度。县局积极组织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西运客运分公司、短途物流公司、出租车公司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要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工作措施,加强安全例检工作,严禁安全例检和趟次维护走过程,坚决杜绝“三品”,严禁“三超”,认真执行警示告诫制度,严把源头关,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县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并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施工救援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提示、及时处置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恶劣天气下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四是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局要求全体交警民警要牢固树立“交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工作意识,严厉查处辖区私家车、客运车辆、7座以上面包车、普通二三摩托车、农村低速载货汽车及拖拉机车辆超员超载、涉证涉牌、酒驾毒驾、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违规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县局充分结合各种应对措施,利用农村乡镇赶集日,组织交警民警深入到各个乡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60人/次,警车10台/次,共检查过往机动车辆300余台,查处各类机动车辆违法行为25起,其中,污损号牌6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教育驾驶人16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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