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决定》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重要部署。 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要和严肃问责相联系。党内监督与问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问责更能让监督发挥更好的效果。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问责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派驻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并调查处置。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以及纠错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要压实党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真正以主体责任落实助推党内监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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