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重要部署。
一直以来,我们的纪检部门或纪检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好意思”之类的误区,,认为监督上级怕得罪领导,监督平级怕得罪同事,监督下级怕失去人缘,把监督当成一种摆设,于是,同事之间讲和气,部门之间讲人义,该说不说,该批不批。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了监督的原则、任务、内容以及重点对象,作为监督部门或干部,应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敢于亮剑,敢于说真话,积极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尊严。
监督防犯错,放纵酿大祸。当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严肃批评,突出抓早抓小,做到日常监督,看住过年过节、假期等“四风”问题容易发生的重要节点,监督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交友等方面,从严从实,落细落小,把违纪扼制在萌芽状态,严防因小铸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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