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雷波县人民政府)
雷波残联这几年根据省州残联“量服成果转化”的要求,在全面深化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中重点分析残疾人的需求,特别是在精准扶贫中残联是否能“代表”残疾人?是否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是否能精准地“管理”好党和政府交给残联的各项惠残服务项目?为此,理事会一班人从近三年来“量服”平台中残疾人需求上定时分析定时汇报,特别是目前还没有覆盖护理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的需求予以重点分析,经分析,在山区三、四级残疾人虽然残疾程度比一、二级轻,但自我脱贫的能力差,收入未能完全通过自身努力越过精准脱贫线,还需要政府兜底解决。因此,理事会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涉及全县4500多名三、四级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用补贴方案。经多方考量提出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全县7163名入库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用补贴。 补贴标准为:一级:从原来的8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每人每月; 二级:从原来的5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每人每月; 三级:从今年开始100元每人每月; 四级:从今年开始80元每人每月。除省州补贴外,县级财政还需承担897万余元。
方案二,全县7163名入库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用补贴。 补贴标准为:一级:从原来的8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每人每月; 二级:从原来的5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每人每月; 三级:从今年开始80元每人每月; 四级:从今年开始50元每人每月。除省州补贴外,县级财政还需承担593万余元。
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2017年元月5日县残联提交的《关于提高和扩面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用补贴标准和范围的请示》纳入了雷波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题,经常务会研定通过了第二个方案(方案二),并将建立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调整标准和稳定增长的机制。从而雷波实现了残疾人生活护理费用补贴持证残疾人全覆盖的目标,就这一项县本财政今后每年将投入593万余元。为残疾人脱贫奔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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