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时常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身上的尘土,当守纪律、讲规矩的标杆和榜样。对党要有忠诚之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本分做人,不投机、不钻营、不走歪门邪道;对组织要有敬畏之心,把服从组织作为“内心规矩”,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对重大变故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决不与组织讨价还价;对法律要有尊崇之心,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对权力要有戒慎之心,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牢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做到有权不“任性”。要管理好亲属和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或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对事业要有勤勉之心,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推动自身所分管的工作“走在前列”;对自己要有严律之心,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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