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瞿县长:
我是在北川工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已经在北川工作了4年了。这里想向你诉一诉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无奈。
我们单位每次的年度考核都是在县组织部、县人社局下发文件后实施,文件里面一般对单位优秀比例和考核办法作出规定,重要的依据就是《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这里就存在2个问题:1.每次考核大多是以评代考,民主测评简单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来打勾勾,谁的勾勾多谁就优秀。2.没有对职务进行分类考核。《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二条内容是“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而县上考核文件又没具体明确领导该怎么考核,导致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一起考核,在考核是就出现了论资排辈的现象。好的单位领导一般会说把名额让给科员,但领导也不一定不优秀啊。一般的情况是大家只有按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副镇长来打勾,有的是做轮庄,这个现象基本可以从每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和计三等功的人看出规律。
2016年度的考核即将到来。这里我作为一名普通公务员,恳请瞿县长在考核时实行分类考核,明确领导职务考核和比例,非领导职务考核和比例,定性、定量考核,保障每个公务人员的权利,也避免一些人年年优秀一但出事给组织带来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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