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春节,却被一只老虎抢了风头。在宁波,有人新年逛动物园,为逃票,不顾警示牌翻墙,被老虎咬死。人们很惊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似在昨日,那场惨剧的教训血迹未干,类似的惨剧为何竟这么快就会重演?
其实,最应该问的问题是:它为什么不会重演? 答案是:它注定会重演!而且,这类惨剧还将在宁波之后,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方式,继续重演下去。至少在目前,我们还看不到它的终点在哪里。因为,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性里,一直就潜伏着一头不守规则的老虎,并随时等待着一个触发的机会。当那一刻来临时,这头老虎就会跳出来,噬咬秩序,噬咬公德,噬咬良知,噬咬自己。
如果在一张动物园门票和一条生命之间作出选择,没有人会蠢到选择前者。但只要心存侥幸,那张门票就会变成诱人的小便宜,而那点小便宜就足以触发心中的那头老虎,并让我们变得奋不顾身。在我们这个群体里,为逃一张门票而最终葬身虎口的人并非行为变异者,相反,他的选择完全符合我们这个群体的行为逻辑,他就是我们中的普通一员,甚至,他就是我们本身。只是,在这次事件的围观中,我们只看得见他,却看不见我们自己。
每年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殒命的人数以十万计,但这背后,还有百万千万从违反规则中侥幸得到一点便宜的人,那十万人的斑斑血迹又何曾影响到另外那群的沾自喜。以至于在我们的每一条道路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各种违规,警示牌比动物园更多更醒目,但有用么?
2016年,10月,九寨沟,一批驴友为了与众不同的体验,不顾警示,不顾管理规定,继而从未开发的野路铤而走险,被困,后虽经全力营救,仍有一人遇难。但几乎同一模式的驴友遇难事件,年年都在发生,这一次,也不过是重复。
但也有更多的人“赢了”。
假期到超市购物,果蔬称重台排起长队。有人理直气壮地插到第一个,被插队的人不满,争吵,插队者毫无愧色,舌战群众,他带的孩子也帮着向众吐口水,最后,他赢了。
朋友圈今天又有人晒出小区停车不讲规则,堵住了仅有的出路,人人都很愤怒,但人人也都无奈。
如果说小便宜会让我们奋不顾身,那么,大一点的便宜则绝对会让人们走向集体的疯狂。
重庆市的一个小镇——人和镇,竟然在2005年创造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离婚记录。这个人口仅有2万人的小镇,短短一年时间里竟有1795对夫妇离婚,然后是假结婚、假再婚、复婚。据《南方周末》报道,该镇的老百姓无论年龄大小,纷纷踊跃加入离婚队伍。
“村里老太爷老太婆都来离婚了”,“七八十岁走不动路,儿孙扶着来的、背着来的都有,一大家人,有说有笑地排队”。
这种疯狂的群体表演背后是一条规则的出台,当时的重庆出台了一份征地补偿办法规定:一、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但离了婚单独立户,就可以各分一套房,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二、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从一室一厅变为一室两厅。而对如此优惠、良好的保障制度,公众首先想到的是怎么去钻规则的空子,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如果说门票是一种规则,那么一面可以翻过的墙就是空子。那些排着长队的“离婚”人群,与那个翻过动物园墙头的人,在本质上有什么不同么?
2009年,合肥市体育场举办一场保健品的发放活动,商家承诺每个人将免费获得一盒保健品、6个鸡蛋。排队的规则连五分钟都没维持住就变成了哄抢,最后三人受伤,被送进医院。
2013年,合肥天鹅湖南岸,几对即将踏入婚礼殿堂的情侣,为了能拍出与众不同的婚纱照片和婚前微电影,买来近百只白鸽做配景,拍摄完毕后,这些白鸽被“放生”。就在拍摄团队刚离开,“放生”的白鸽就遭了殃,许多民众疯抢起来,一位刚逮到一只白鸽的市民说:“这是菜鸽,可以吃”。
2013年,在宜凤高速上,一辆运送水果的大货车侧翻,20吨水果散落一地,结果是被附近村民哄抢一空。
你看,无论是在高楼大厦的繁华城市、还是在穷乡僻壤的山间田边,他们都为着自己心里的小算盘、小利益做精确的打算,想着的是那点便宜,如何才能最快、最有效地到达自己手里? 至于规则,甚至法律,与我何干?
上面所说的所有人,都并不是大奸大恶的异类;相反,他们都是最普通的人,而且还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普通人,在生活中,他们可能就是我们的同事,朋友,邻居,甚至是家人。对规则的集体无意识,已经让不守规则变成了普通大众一种近乎自然而然的集体行为习惯。
这种集体行为习惯从来就有着无形却巨大的伤害力,正如法国心理学家勒庞所指出的,现实社会中有一群这样的人,他们并没有犯什么伤天害理的罪行,为的只是图自己的小便宜、或是盲目从众,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导致了整个社会群体的混乱、更大的丑恶,以及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信用损害,道德损害,秩序损害。在我们的当下的生活中,这样的损害几乎无所不在,我们每个人经历的还少么? 但 我们找不到罪魁祸首,因为阿伦特笔下的“庸常之恶”,从来就是大众的共谋。
其实,正是我们一起营造了这样一个无规则的丑陋公共日常空间,甚至,我们也知道是我们自己营造了这样一个无规则的丑陋公共日常空间,但我们却依旧无力驱赶心中那头不守规则的老虎,因为我们太自私,比人性所允许的自私还要自私。
规则的精义是“我不例外”,大家都不准闯红灯,我自己也不闯。大家都不准随地吐痰,我自己就不吐一口。人人赞成法制,我就不要求特权。既然建立了制度,我就不破坏它。可是,在我们这里,就成了“只我例外”,我反对闯红灯,只是反对别人闯,我自己却可以闯那么一闯。我反对随地吐痰,只是反对别人吐,我自己却可以想怎么吐就怎么吐。
我赞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我自己却不能跟别人平等。我赞成建立制度,但只希望你们遵守制度,我自己聪明才智要高明得多,不能受那种拘束。如果不能例外,那活着还有啥劲儿?
所以,关于遵守最起码的规则,我们天天都能听到如响雷般万众呼唤,耳朵都能听出老茧,但现实却仍是“然并卵”,全部奥秘就在于那个“除了我”。
宁波动物园事件中其实有两只老虎,在那头动物园里的老虎咬死那个翻墙者之前,他心中的那头老虎早就咬死了他的规则意识。所以,咬死他的其实是两只老虎。据说,那只动物园里的的老虎已被击毙。但那只潜伏在人们心中的老虎却仍然活着,它只是在等待下一个触发点。它永远不会失望,因为在与我们习性的较量中,它还从未失过手。
驱园中虎易,驱心中虎难,我们警惕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