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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何人何单位能管理剑阁倒卓锦城物管非法强收业主物管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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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剑阁县下寺的卓锦城楼盘,自购房合同约定2015年10月31日交房,至今2017年2月,基础设施也没有完成验收,各套商品房也未取得主管部门的《商品房分户验收表》,其商品房室内更是严重偷工减料,未布设室内冷热水管线,未布设室内电线,未接通基本照明,墙面未抹灰,厨房、卫生间未做渗水实验,现在开发商为逃避监管验收责任,通知业主收房,其本身就不具备商品房交房的必要条件,且开发商变本加历,由其开发商控制的物管公司(该物管公司是否履行招标程序,另说)强行要想要收房的业主交纳自2017年1月起交纳一年的物管费,2000元装修保证金,4元/平米的建渣清运费,请问开发商良心何在?业主本已遭受开发商逾期不支付违约金的现状,又要遭受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下的强行预收一年物管费圾其他费用,再问天下有没有公理?有没有法治?有没有让剑阁老百姓正常生活的法治保障?    上述情况, 希望剑阁县房管局,住建局能到卓锦城调查,取证,为剑阁县的百姓做主,以促使剑阁县各项事业在法治社会下健康发展!
    我们是在外创业的剑阁人,是用实际行动支持家乡发展的特殊弱势群体,非常关注支持家乡发展,盼主管部门能管一管,过问一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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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剑阁县住建局于3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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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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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项目是否竣工的问题。该小区目前还未竣工验收,主要原因是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矛盾,我局现已督促开发企业抓紧协调处理,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竣工交验。
二、关于反映房屋质量问题。该项目施工期间,依法按程序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如存在局部质量瑕疵问题,在竣工交验时将逐一提出,责令开发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向购房户交上一个安全、放心的房屋。
三、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该小区物业收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已核定标准,多层住房0.4元/㎡,电梯住房按0.8元/㎡,商业住房按1.0元/㎡收缴。涉及物业收费方面的投诉请你们向物价行业主管部门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联系电话:0839——6600930.

各位业主,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协调处理确保你们的利益诉求得到保障。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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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及时回复,让我们知道了卓锦城的具体情况,但是关于商品房未完成验收,物业公司进场是否履行招标手续?是否具备收取业主物业费的条件?已收取的,是否责令限期改正?退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意思是我们要向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而不是向房管局反映?难道剑阁县的物业公司不是由房管局管理?房管局不是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二级局?上述问题,盼贵局明确一下,业主再按流程向相关部门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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