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678|评论: 0

[泸州杂谈] 泸州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月28日截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2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泸州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2月28日截止,泸州市医保局提醒,未办理参保或缴费的居民需抓紧时间及时办理。逾期未缴费的,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截止期限缴费的,待遇将从缴纳之日起180天后才能享受。

据了解,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为150元/人/年,第二档为300元/人/年。往年已参保但2017年还未缴费的,可直接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新参保的可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再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

泸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泸州市在校的中、小学生已回归家庭参保,学校已不再组织参保。同时,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委托家人或邻居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或是委托村、组干部代缴;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扣。已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缴费档次不变的,不再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缴费手续,可持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的身份证直接到泸州市“农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各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在村社干部上门服务时现金缴费。

按照相关规定,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申请报销截止时间为第二年的3月底。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