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长江流域资阳境内禁渔通知如下: 一、禁渔范围 资阳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在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经农业部批准捕捞的除外)、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严厉处罚。 五、在禁渔期间,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严厉处罚。 六、为加强禁渔期的监督和管理,特公布如下举报电话: 资阳市:028-26757920;028-26650895 雁江区:028-23026936;安岳县:028-24522693;乐至县:028-23322132 资阳市水产渔政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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