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51|评论: 0

[龙门阵] 最高法明确:不得将未成年人纳入"老赖"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3月1日发布的一份修订后的司法解释明确,"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日上午,最高法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这则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共有十三条,旨在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http://www.qgjshi.com/uploads/allimg/170302/17-1F302100943Y9.png

  资料图:昆明法院强制执行整治"老赖"现场。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在原先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该条明确,"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因此,换言之,未成年人不得纳入"老赖"名单。

  该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