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三督促” 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开门红”
(1)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开展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检查本企业重要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重点督促企业开展一次设施维护检查。要求企业对生产装置、电气设备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专人整改,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2)重点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成立安全检查组,对危化品等各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了解企业复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员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3)重点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复工复产前的全员大会、安全生产例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守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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