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召开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专题工作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3月6日下午,大邑县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会,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和具体经办科室负责人及协管员共106人参会。会议由县食安办副主任赵松柏主持。
会上,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法规科科长黄蓉从制定背景、制定过程、调整范围、职责分配、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监管要点七方面详细解读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级干部向远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尤其是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三小”食品的信息统计与报告、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责任要求;二是健全基础信息档案,对辖区内“三小”进行调查摸底,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做好监管工作;三是做好宣传工作,采取“送法上门”“以案说法”等形式向食品“三小”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条例》具体内容,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最后,大邑县食安办副主任赵松柏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全力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就全县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二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三要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反馈信息、资源共享;四要加强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条例》落实不走样、见实效。
现场共发放《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食品摊贩登记申请表及登记卡等宣传资料3212份。 (时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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