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人民法院面临繁重艰巨的执法办案和改革发展任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依法履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深化述责述廉 述责述廉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干部公仆意识的有效措施和载体。通过公开“述责述廉”,让领导干部们把一年来都承担了哪些党风廉政责任、如何抓责任落实、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不足,晒在阳光下。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党内监督 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强化党内监督和定期开展述责述廉,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述责述廉,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现场听、问、评,使单位主要负责人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也使纪检发挥职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述责述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益探索,通过述责述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引导帮助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和解决单位、个人在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只有一心为民,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依法妥善处理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述责述廉和党内监督,更是为司法人员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生活等方面纪律,明确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和应该怎么做等红线和高压线。纪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作为司法人员,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充分发挥人民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把司法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人民司法中落地生根。 2017.3.14 文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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