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全省各级纪委全会也进一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通过述责述廉,加强对“一把手”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现场听、问、评,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也使纪委发挥职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坚持组织原则和民主程序,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要虚心接受评议,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多从主观和自身上找原因。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必须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
开展述责述廉,压实主体责任,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抽样检查和集中检阅。不仅对述责述廉的同志是一种鞭策,对其他同志也是一种提醒。要明确责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通过述廉述责表态,增强“述好必先做好”的紧迫感,“说到必须做到”的执行力,“述后自知不足”的危机感。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看待述责述廉,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