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明大王府项目D幢,规划两部观光电梯,其目的是为了便于业主出入,开发商于2015年初交付交付“四川景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电梯所有权归明大王府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四川明大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明大王府项目开发企业,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电梯乘坐费用,并不知情。
对于小区观光电梯,投入使用前已向明大王府业主发放“业主卡”。业主可凭“业主卡”进入并乘坐电梯上下。我公司在得知乘坐电梯收费后,从明大王府物业了解到:收取费用并未对小区业主乘坐电梯收取任何费用,仅对小区外来人员收取每人次一元钱,作为观光电梯日常电费。
四川明大置业有限公司在此向广大网友承诺:立马督促物业公司停止电梯收费行为。同时征求观光电梯所有权利人“明大王府所有业主”的意见,加强对观光电梯的管理与维护。
四川明大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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