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实践“四种形态” 首先,我们要明白“四种形态”的含义: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作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去实践“四种形态”,首先,要从规范日常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始,要提出相应纪律要求,指明了监督执纪的环节和步骤,划出了治病救人的层层防线;其次,要分类分阶段标准化开展谈心谈话,树立正确意识,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最后,坚持和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理念。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上级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既是一种工作要求,更是一种目标追求,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挺纪在前、严守纪律规矩。对党员干部来说,“四种形态”的提出,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更严了,标准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总的来说,就是要让“四种形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种常态,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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