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21.3333px]近日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与网友交流。“四种形态”中每一种形态都是推进党内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利器,只有注重抓前抓早抓小,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可能性才会大大减少,所带来的结果自然而然依次为“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如果不能抓早抓小,不能管住大多数,不能普遍实现“常态”和“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情形就可能滋生蔓延。因此,“四种形态”环环相扣、科学有效,是完整的监督执纪体系,对推进党内监督、构建全面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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