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嘉陵江广元段流域铊污染事件涉案企业已初步查实,污染源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
4人涉嫌环境违法被刑拘
5月8日,环境保护部工作组与川陕两地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嘉陵江上游陕西省宁强县辖区20公里范围内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污染特征,重点调查冶炼、洗选等涉重金属企业和尾矿库。
现场检查中,发现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环节存在重大嫌疑,工作组立即对该公司厂外水沟、尾矿库下游水沟、厂区内废水、以及厂内堆存的洗选废渣进行了采样。
根据分析结果,厂外水沟和尾矿库下游水沟4个样品的铊浓度超标1.4倍至23.3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限值中铊浓度为0.0001mg/L);厂区内废水铊浓度为0.00218 mg/L,洗选废渣液铊浓度为1.52 mg/L,分别超标20.8倍和15199倍(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此判断该公司有重大污染嫌疑,目前,涉案企业9名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其中4人涉嫌环境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3个工作小组赴汉中调查
5月8日,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副主任冯晓波召集广元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责成陕西方面对涉事企业开展深入调查,锁定证据,切断污染源,消除污染隐患。按照联席会议的安排,由环保部应急专家、省环保厅、广元市环保局、广元市公安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赴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调查组共分3个工作小组:专家组、调查组和监测组。按照专家组的指导意见,监测组共采集17个监测样品(包含原料、洗选渣、电解液、尾渣、外排废水等)。现场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基本情况、生产情况、排污情况、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对附近村民进行了询问,对反映的可疑点逐一进行了排查。
期间,我省环保部门与陕西省环保部门在宁强县燕子砭镇政府达成两点共识:一要彻底切断污染源、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嘉陵江下游水环境质量安全。二要进一步完善嘉陵江入川断面铊污染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双方要及时通报后续处置情况。
5月9日,工作组分两组再次对陕西省勉县汉中锌业有限公司(总公司)和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公司(分公司)开展现场调查。对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选铜矿渣、次氧化锌烟灰、尾矿库排水管周边污泥和四级反应池废水以及金属锌粉厂锌粉进行了采样,准备作进一步分析,以核实企业排污情况。
川陕界入境水质稳定达标
截至5月9日14时,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显示:千佛崖及上游断面水质铊浓度均达标或未检出,昭化古镇断面监测数据出现波动,超标0.3倍,上石盘断面超标倍数从1.4倍向0.8倍下降,5月9日6时,张王乡监测断面开始出现超标,12时超标0.4倍。
综合监测数据和专家会商结果分析推测:川陕界入境已稳定达标,上游暂无新的污染源输入。上石盘受存量影响(水电站截水,污染带存量),监测点位数据出现波动;昭化古镇断面仍受上游上石盘影响,监测数据出现波动影响;污染水体到达张王乡。目前,广元市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和污染源变化趋势,已调整应急监测方案,第三阶段监测方案于9日16时执行。广元市西湾水厂于5月7日18时06分恢复全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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