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领域广、形式多,根本原因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思维惯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拍蝇打虎”、“猛药祛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党员队伍得到了持续净化。而相比“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痛之更切、恨之更深。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微腐败”的危害性犹如蚁穴溃堤、群蝗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早晚会溃堤崩厦,无法挽回。
“微腐败”和“巨腐败”虽在程度上、数量上有所区别,但在腐败的本质上却没有丝毫区别,甚至比“巨腐败”更具迷惑性和麻痹性。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是一项事关民心的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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