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己的房子尽快“名正言顺”,最近,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H2区青年广场的住户到售楼处找工作人员反映不下百次,“我们每次去,工作人员的说辞都不一样,一开始说从交房日期开始算365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了,打电话到房管局人家说我们的小区根本没有提交相关手续,后来开发商还说产权证的事儿快了。”地产商一拖再拖,超出了购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约定的期限,“这不就是不讲信用吗?购房合同上说是2017年2月11日就能办下来,这都超了多久了!”这两天所有的住户都在为这个事情操心,找开发商没用,人家躲着根本不理会。据房管局那边说我们所购买的房子连大产权都没有去办,相关资料也没有去提交,那就更不要讲我们的分户房产证了。
根据合同卖方违约则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零点一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说法也是可笑,打电话给开发商的梅总,说不到两句就会挂断我们业主的电话,像踢皮球一样让我们去找物管,物管是外聘的啊,这个事情他们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吗?不可以的,现在打基本是不接,接了也是推脱,这样的情况我们业主该怎么办,我们房子难道连个拆迁房都不如吗?没有大产权没有备案,我们的房子花了我们所以积蓄来买的房子居然无法证明是我们个人的了,谁来帮我们主持一下公道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