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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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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

(住房落户)

1、毕业证书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4、、、、、、、、、、、等

(集体户落户提供)

1、毕业证书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

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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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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