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检察院对一对失去父母的未成年姐弟进行救助,同时联系当地政府为两姐弟依法提供困难救助,及时解决其生活和学习困难。
2016年9月30日14时21分左右,赵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至阆中市凉水场附近时,与相对行驶的由被害人白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赵某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白某某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其死亡给两名子女生活、学业带来巨大困难。其中姐姐16岁,弟弟10岁,均系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其母亲已失踪多年,现姐弟二人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上述情况引起了阆中检察院高度重视,为确保两名受害人子女能顺利就学,该院为其提供了15000元司法救助金。目前,司法救助金已送到两姐弟手中。
据悉,该院将持续关注两名受害人子女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长效救助。(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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