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为期三天的四川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拉开序幕,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江阳区法院将执行一批典型的“老赖”案件。
8月29日,江阳区法院仅用1小时20分,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圆满腾空被申请人马某的房屋,并交付申请人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为农商行挽回了经济损失。
http://upload.lzep.cn/2017/0830/1504055686639.jpg
警车出发,直奔执行现场
统一行动:1小时20分成功拿下第一案
“四川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现在开始,各基层法院按计划统一行动。”29日上午9时许,随着四川省高院、泸州市中院领导的一声令下,江阳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奔赴城区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白招牌83幢,这里的8层3单元8号房屋原为被执行人马某所有,现已抵押给申请人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将其进行公开拍卖处理,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标。随即,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向江阳区法院申请以流标价562860元接收该财产抵偿债权。法院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房屋交付。
10多分钟后,江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房屋前。此时,该房屋紧闭,干警们多次敲门但无人应答,又通过手机与被执行人联系,但对方无人接听。经请示法院领导,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在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宣读了搜查令,随即,专业人士将房门打开,干警们依法进入该房屋。此时,200多平方米的房屋已人去楼空,除了几张床、凳子,少数衣物、用品外,整个房屋空荡荡的。干警们立即对房屋里的东西进行清点造册后,将房屋腾空,顺利交付给了申请人泸州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山坪支行。10时许,仅用了1小时20分钟,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