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年前购买的二手房,当时办理了商业带宽按揭,已经支取公积金还贷十年了,今年去支取遇到新的刁娜,请解释:
1.要求提供银行按揭合同,本人找到了,提供;
2.要求提供存量房购买合同,本人没有,提供的双方购房协议说不行,让我到房管局去办理;
3.要求提供契税发票等等,请问房管局的领导,十年前的发票你是否能够找到?
4.一点上班,大厅里就一个工作人员,处理一个业务要接近40分钟,排那么长队伍,为什么?
最后,我就想问问,你们说新系统没有资料,那我十年前办理公积金支取的资料到哪里去了?我支取了十年了到今天你告诉我要重新准备资料,这里的责任该谁承担?请问公积金是不是老百姓自己的钱,老百姓用自己的钱去还买自己房子的贷款需要这样刁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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