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泸州市文明办获悉,11月1日起,泸州市第三届优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正式开始。此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和自建)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学校少年宫专兼职辅导员及聘请的社会志愿者辅导员。
近年来,泸州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大批成效突出的优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和优秀辅导员。为鼓励先进,推进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开展泸州市第三届优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
参评优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需满足以下条件: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服务,不开展任何赢利性活动,面向周边中小学校学生免费开放;工作队伍健全,有15名以上的教师担任专兼职辅导员,有聘请“五老”人员、文体骨干等担任志愿者辅导员;设施功能完备,有德育、艺术、体育、科技、实践、心理辅导等类别的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活动正常有效,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每周2次以上,累计活动时间2小时以上,扎实开展德育、文艺、体育、科技、经典诵读、社会实践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