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龙镇四措并举做好司法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和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推进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调委会二级调解组织,加强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室和调解组织建设,健全纠纷防范体系,发挥调解组织的堡垒作用。 三是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和档案管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调解程序和人民调解协议等文书的制作、装订和归档工作的指导,严格司法部人民调解文书统一格式,一案一卷,严把调解案件质量关。 四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广调解员制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重点调处重大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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