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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辱母杀人案”看媒介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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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辱母杀人案”后,与事发地相隔千里的@济南公安称:“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点燃了舆论的不满。在受到网民质疑时,@济南公安又情绪化地发了一张带着明显“怼网友”色彩的微博,被网友解读为“驴怼大巴不自量力”,更是火上浇油。随后,官方回应:“那两条微博不代表济南公安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并进一步发表对这一案件的看法,称杀人者虽情有可原但违反了法律等。官方的处置回应不当加剧了公众不满,引起舆论炮轰。
这场引火烧身和舆情倒灌,是由于政务微博管理员个人言论的不慎和媒介情商的低下所引发的“口灾”,绑架了官微,牵连了整个部门,让一个部门遭遇舆情泥石流的无妄之灾。事件后,官方应对处置也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回应没有诚意。如此低级的错误发生后辩解和洗地已经没有用了,只有通过有诚意的认错道歉示弱进行形象止损。二是短期内继续发布案件看法,可能再次吸引舆论火力,属自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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