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该县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发展再上新台阶,广元市青川县国资局采取四举措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
该局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各县属国有企业已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国有企业制度,规定每名班子成员联系1-2个县属国有企业,每季度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针对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对策措施,同时将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企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廉内容。
积极执行委派会计制度,向县恒兴国投公司、唐家河旅游公司委派会计人员两名,委派会计定期报告受派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决策程序的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情况。
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出台《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监管重点,强化常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