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消防工作的需要,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消防队员5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志为保卫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无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5周岁(驾驶员延至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6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体育专业、有技术专长的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合同期限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与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表现优秀可续签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消防队员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3100元(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600元(含五险)),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并增设职务补贴(执勤中队长/指导员、副中队长/副指导员、班长、副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4100元(基本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600元(含五险)),要求持有B2以上驾驶执照,驾龄3年以上,工作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 (二)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三)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营区内设有各种文体设施、健身房、电子阅览室等可供休息时间使用。每月安排休假6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婚假、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7天探亲假,未安排休探亲假按照规定发放相应无探亲假补贴。 (四)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巴中市江北大道城市广场西侧(城投大厦B栋802)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原件、驾驶证原件,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 (四)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项目有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 (五)报名时可先填交报名表。 (六)咨询电话: 0827-5254577 18981697533 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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