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立工作机制。检查问题导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等,对有困难的,及时报请党委政府协调,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⑵、开展核查甄别。对照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标准,对脱贫户、退出贫困村进行逐户、逐村、逐项核查甄别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到户、到村台账,查找脱贫户中未达标户以及退出村中未达标村和未达标项。 ⑶、列出“补短清单”。找出“回头帮”对象,对照脱贫标准,开展帮扶和验收考核评估;组织收集汇总核查工作中脱贫人口“回头看”和退出贫困村基础信息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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