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春运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春运期间将对城区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货车7:00—22:00禁止驶入主城区(主城区范围:诺江东路东门桥—东方广场段、诺江中路、南街、书院街、红星路、观音阁街、东街、北街、红军北路、滨河路,下同),过境货车经壁州大道—环城路—朱家湾大桥绕行。 2.10吨以上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诺江中路。 3.客运班线车辆进站载客,禁止站外揽客,禁止驶入主城区,取缔城区内瓦室、兴隆、新建、赵村、马岭岗等上下客站点。城南车站班线车辆进出城一律经朱家湾大桥绕行,加气车辆经环城路—壁州大道—加气站通行。 4.所有两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电瓶车)7:00—22:00禁止驶入诺江中路、书院街、红星路、南街、滨河路;三轮摩托车7:00—22:00禁止驶入主城区。 5.所有环卫车辆禁止逆向行驶,垃圾清运车(含道路清扫车)作业时间调整为每日21:30—次日7:30。 6.诺江西路(西门桥—锦江花园段)实行单向通行,行驶方向为西门桥—锦江花园;滨河路(原人大—南门廊桥段)实行单向通行,行驶方向为原人大—红军桥—南门廊桥;诺江中路(南门菜市—城管局路口段)实行单向通行,行驶方向为南门菜市—红军广场—城管局路口。单向通行路段车辆禁止逆向行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车除外)。 7.滨河路与诺江大道所有连接通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8.本《公告》实施时间为2018年2月7日—3月3日,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9.欢迎广大市民对以上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运管所:7221953;县执法局:7222063;县安监局:7238448;县住建局:7221123;诺江镇人民政府:722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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