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确定的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隆昌市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城市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因此,获得提名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对一个城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 谈及隆昌为何能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隆昌市文明办相关人员说,去年隆昌市成功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比上一届排名提升了19名,在全省排第6名。 记者了解到,2017年2月28日,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测评组到隆昌,对隆昌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测评。考评组先后到川南幼专、古宇湖北入口、科技馆、图书馆和金鹅街道桂花园社区等处询问考察,对师生的文明素质、优美的校园、社区文化及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等诸多方面印象深刻。在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后,考评组认为隆昌创建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有力,实现了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创建用实践说话、用数据回答,向人们呈现出生机勃勃、平安幸福、文明和谐的新隆昌,创建工作十分成功,其经验可在全省推广。(记者 李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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