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部县某网络平台发布所谓《南部县房产老总仗势欺人的事实真相》一文,将我家与雍文康因修路引发的矛盾以所谓的调查真相放在了网络平台发布。在这里作为当事一方雍明全儿子的我却有话要说。 图中红色圈内是我家房子范围,蓝色圈内是雍文康家房子,而黄色的线是我们准备修的入户路,如果雍文康家不允许我们家修这条路,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回家?
我家的老房子,也就是图片中的这处土房。我家中有两兄弟,我是哥哥,常年在南部县做生意,弟弟在成都发展。仇富不是我和弟弟的性格,虽然我们挣得不多,但我们从来都是自食其力,靠自己一步一步打拼。父母前些年也一直在成都务工,近年由于身体原因,同时由于岁数也大了,想落叶归根,就回到了老家,目前二老有时候就居住在这处自家的老房子内。 近年来,由于农村的发展变化,基本上道路都通到了每家每户。我家也想将自家老房子门前的路修通,连上村道。于是修路的打算就一直在父母的心头盘算着,村上在得知我家修路的想法后,也同意我家修。但修路就要必须经过雍文康家的自留地(也就是农村说的菜园子),所以父母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和他商量一下。过年前,村上支书我家只要和雍文康家协商好,就可以在年前把路修了。 正巧,雍文康家要安装天然气和自来水,他们家的管道要从我家屋檐下过。于是父母就和雍文康妻子商量——我同意你挖我家的地铺设管道安装水和气,你同意我从你家自留地上修一条1.5米宽的路,雍文康的妻子当即同意了父母的想法。随后,雍文康家顺利在我家的屋檐下铺设了自来水和天然气气的管道。十多天后,也就是年前没几天,我家也准备开始动工准备修路,修好了路就过年。父亲按照之前的约定在雍文康家的自留地上开始平土,后续铺水泥。这一切都被雍文康一家和村上领导们看在眼里,他们也始终没有提出任何反对。这修路的事情看上去进展的很顺利,双方都没有异议。而且大家可以从照片上看,我家修的这条路实际还没有1.5米宽啊。 所以网上说雍文康主动让出自家自留地给我家修路,而且不要任何的补偿,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真相? 事件由道路尽头的铺设“板桥”引起。雍文康的妻子说我家修的简易板桥没有按照原先约定的位置修建,所以不准我家修路,而且在我家人和村上干部均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将我家已经修好的板桥给拆除掉,并将我家房檐下的核桃树砍掉。第二天我父亲到现场看见这一幕,当即表态说:“你不让我铺桥,我也不让你按水和气”。此时雍文康在家看房子的姐姐出来和我家人发生了抓扯。网上说我家人打了她姐姐,难道我的家人就没被打吗?如果我家人打了你姐姐,你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让警察来调查处理呢?况且你直接将我家已经修好的板桥给拆除掉,请问这是一种什么方式和行为? 雍文康的妻子当天下午,直接开来了4辆车,一共十多人个人,到场后,竟然在没有任何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二话不说就将我家之前已经修好的入户路连同路面水泥全部铲除拆掉。我的父母是农村人,他们看见来势汹汹的十多个人,根本不敢前去制止,母亲只能躲在屋里哭着给我打电话。 上图这条路本来已经铺设好,但是被雍文康家的人拆除,现在上面都已经开始长草 雍文康作为南部县知名的房地产老总,而你的妻子居然可以在未找村上领导出面和我家协商调解的前提下,光天化日组织十多个人直接将我家已经修好的水泥路直接铲除拆掉,请问这行为是不是霸道?难道雍文康你本人不知道吗?你老婆又仗的谁的势?在依法治国,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样的做法是你们家应该有的做事方式吗? 你们对我家修桥的位置不满,就可以直接带人把已经修好的路铲掉;那我对你们在我家屋檐下安装水和气的位置不满,是不是也可以直接给你挖掉呢?我没多少文化,但我至少知道做人不能霸道。如果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请问难道这不是仗势欺人吗?难道你们家的人不懂这个道理吗?更或者这就是你们家一直以来的做人风格!
另外,我家所在的南部县太华乡枷担湾村3组有一处原本属于大队群众共有的堰塘。以往天气干旱时,大家可以利用堰塘蓄水灌溉庄稼。但后来雍文康找到村干部,将堰塘承包了30年。当时承包时,为了表面上看上去是大家伙同意的,他们就给大家好处,然后让大家签字。我家认为堰塘原本属于集体财产,承包给雍文康,而且一承包就是30年,这样的做法不对,所以一直没有签字认同。后来雍文康将堰塘承包后将其扩建改造成了自家的鱼塘,在改造过程中据说还侵占了群众的耕地,始终没有给人家补偿,而且是一拖再拖。现场遇到天干缺水的时候,原本的堰塘也不能再放水灌溉庄稼。因为雍文康说不准放水,放水了鱼就死了。请问,这样的做法对吗?这样损人利己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让大家晓得吗? 到底是谁不讲理,到底谁在歪曲事实?到底什么才是真相?我相信大家心里会有答案,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雍文康家人找的媒体去报道,内容如下:
以下是我们自己拍的照片,大家看看,我们进出家门的路有吗?希望有关部门能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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