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次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宪法修正案、审议并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走“法治反腐”之路,就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的行使,要将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反腐工作每个方面。
笔者认为,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模式,就要加强对《宪法》、《反腐败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的学习,用最新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自觉地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要率先垂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敬畏法律,遵循法则,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是顺应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意愿的行为,“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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