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理县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俗名林鸮),并放归大自然。
3月20日,理县境内汶马高速公路十标段施工人员电话报报警称在其建设施工区救助一只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人员与森林公安民警接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
经现场查看,该动物无伤病迹象,健康状况良好。该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名林鸮,老百姓常说的猫头鹰,猫头鹰是典型的夜行性鸟类。它的视觉神经非常敏感,由于白天紫外线会对该动物的眼睛有影响,无法正常视物,并且它的主要食物是田鼠等夜里活动的小动物,因此大多数时间是在夜间行动,白天栖息在某个地方。由此情况,根据该动物习性,不改变习惯活动的栖息地,经野生动物保护人员与森林干警协商决定,请就地员工保护看管,让其自由活动,经一夜后,工地负责人安未电话报告,该动物已自行飞离。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保护野生动物已深入人心,由此提高了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意识,遇到类似情况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为助推保护理县野生动物资源起到了积极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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