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瑞星花园小区的业主,也是前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去年我们小区进行业主委员会届满改选,在未选举前,前业主委员会主任王某就将其它业主委员会成员手中的帐目、钥匙全部收回,然后独自和社区进行联系选举的相关事宜,在11月底提出的这次改选中,我私下也找过天宝路社区李晓龙书记三次,给他表达过改选的意思:一、王某年近70,年纪大了,曾经在业委会成立当年就吐血在南充住过院,加之前主任姚某突发疾病身亡的案例存在,出于健康考虑不适合继续留任。二、王某身为主任,在任期间虽做了一些事,但多次在其它业委会成员面前报怨辛苦不讨好,已无奉献精神。三、王某在担任主任期间,不懂规矩,搞乱财经纪律,他一个人管帐管钱,让设立的出纳、会计名存实亡,他自己利用做事的机会谋个人私利。比如找某药店给小区老年人体检,药店工作人员没收一分文,他却在业委会报帐。这些行为也违背业主利益宗旨,所以不适合继续留任。我给社区领导多次汇报过这一情况。社区也于2017年11月20日在我小区张贴通知,让思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的人积极报名参选,结果在社区12月12日张贴公布的候选人中,问题严重的王某一人仍然在候选人名单中。我立即又打电话给社区李书记,再次反映王某不能继续担任。在12月21日,物业公司派人拿着名单上门来选举,我发现王某居然还排在第一个候选人位置上,我又立即给物业公司打电话,说明情况,要求暂停选举。12月24日在物业公司的邀请下,社区派了谭某来我小区开会,参加会议的有前业委会成员和本次的候选人,还有物业公司领导,我们再次当面将问题给社区代表提出,王某面对大家的质疑,本人也表态不参与选举了。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谭某说回去汇报李书记后答复,结果就石沉大海,没了回复。面对一个被质疑、不被信任的人社区为什么还这么相信,执意要将王某再次作为候选人参选,在这次选举临时叫停后,我又到社区找到李书记,说明情况:一、在候选人名单中,人员构成不合理。我们小区有一个步行梯子通到莲花湖边,将我们小区划分为两半,只有小区下梯子右半边住户有代表,梯子左边一半的住户没有代表,显然代表构成不合理。二、王某不能继续参选,不符合参加业委会的条件,无公益心。三、提出让前业委会成员赵某参选,这样一来,小区业委会代表楼层分布均匀,同时她作为上届成员,了解情况,还可以带动新成员开展工作。李书记的答复是要么就不要业委会了,要么就冷一下这事情,过段时间再说,要么你们自己选,业委会属于小区自治组织,我们不参与。现在说白了,社区就是不想参与这个事了,因为他们希望出来的人,我们不同意。要说不参与,从候选人报名到公示,全是社区在出通知,一直在参与,因为意见不合就甩摊子。物业公司考虑到各方面关系,也不好组织新的选举,这就是改选无法再次进行下去的根源,我给晋城镇政府相关人员也说明过这些情况,希望社区尊重民意,继续将选举推进,但社区仍然无任何推进此项工作的迹象。这事从提出改选到现在有四个月时间了,还没完成。我们只是希望选出一个真正能为小区服务、有奉献精神的人出来,有那么难吗?社区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的嫌疑?对于一个不遵纪,不懂法律,贪图小便宜,经济上不过关的人,社区领导为什么执意要王某继续留任,其中原因不得而知。从目前迹象来看,只能说有同流合污之嫌。小区稳则社区和,我们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关心下,督促社区积极指导小区,切实将这事圆满解决,选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为我小区311户业主服务。让为人民服务落实在行动中,而不是在墙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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