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适时修正了宪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确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重新构建了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党中央将反腐败进行国家立法,旗帜鲜明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的政治立场和坚定不移的决心。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反腐败,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强化全民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提高一个民族的素质就要强化教育,我们要将法治教育不断深化,要在学校开设专门的法治课堂,从小到大层次递进,形成自觉学法、终身学法氛围,不断增强国民的法治意识,使之学法、知法、明法、守法、用法。 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学法、宣传新宪法、监察法等法规,要学通学透,全面掌握其内涵实质,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不断强化法纪信仰,在实际工作中,坚定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 三是要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国家监察法的确立,对纪检监察工作又有了新要求。要更好地推进纪检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维护好政治生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拓展反腐败力量,协调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形成强大的合力,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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