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反腐败是国家发展的大课题。“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进一步地完善反腐败法制,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科学立法是法治反腐的前提,良法之治是法治反腐的高级状态。推进依法反腐,应当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严密的制度体系来制约和监督权力,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反腐败本身也是权力运行的过程,凡属反腐败行为都要于法有据。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依法反腐败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总书记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反腐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要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必须一如既往坚持高压反腐。高压反腐的具体做法就是: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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