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反对腐败,是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的治国方式。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挥作用,反腐败就能取得好成效,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 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此次宪法修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监察制度等,这些重大修改建议,有利于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反对腐败,是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的治国方式,是全国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我们党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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