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称,内市将对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行临时一次性救助,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1~3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6倍。 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按照内江市将施行的《内江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内江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城乡居民;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或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接受教育(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但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实施临时救助: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经有关机构提供2次就业机会而拒不就业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劳动的;赡(抚、扶)养人具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等8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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