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四川骏达砼业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四川骏达砼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和落实,环保管理检查符合相关要求,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一致认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骏达砼业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内容:设计混凝土生产能力180m3/d。主要为搅拌楼、配料机械系统、原料输送设备料场、系统、简仓、机修间、办公楼及宿舍、食堂、供水、供电、环保设施等。 建设单位:四川骏达砼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开江县普安镇新河村6组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197.8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编制单位:四川顺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建成和落实。 三、现场勘查结果 1.废水处理情况 建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建设有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单独沉淀池、有车辆轮胎冲洗台,废水不外排。 2.废气处理情况 筒仓顶呼吸孔粉尘经筒仓自带除尘器除尘处理;储存罐安装布袋除尘器,输送、计量、投料生产环节采取全程封闭作业;砂石料场设置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顶棚,堆场内设置喷洒水设施,定期对沙堆表层洒水,转运装卸物料中进行洒水抑尘作业,在三级沉淀池旁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台;厂区地面已硬化及部分绿化,食堂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经检测,项目无组织废气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水泥制造中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 3.噪声处理情况 设备安装橡胶减振垫,噪声较高的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北部,远离南厂界,靠近农户侧布置为停车场和产品的暂时堆放场所,增加噪声的衰减距离;空压机密封,项目四周厂界修建围墙。经检测,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住户敏感点符合《声环境质最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渣晾干后送砂石厂作原料;有垃圾桶、垃圾车、冲洗地面设备,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的砂石料,全部作退货处理,设备维修维护现均在西城维修点进行,现不产生废机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四川骏达砼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15328954933 2.验收编制单位:四川顺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0818-836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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